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同类型案件集中审判获平稳
作者:民二庭 李晶  发布时间:2009-12-08 10:18:19 打印 字号: | |
  针对类型案件当事人容易聚集、容易发生不稳定事件的情况,未央区法院民二庭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采取集中审判的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辖区稳定。

  在审理原告李宝德、王英亮等36名当事人起诉被告西安润滑设备厂企业解散清算分配纠纷案件中,该案系因拆迁、改造引起的清算分配纠纷,涉案36名原告为该厂退休职工,他们的情绪非常激动,常常三五成群反映情况。田明慧院长非常重视案件的审理,在徐世界副院长的指导下,为防止发生不稳定事件,民二庭一方面做好当事人的稳定工作;另一方面多次召开庭务会研究案件的审判方法。由于西安润滑设备厂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属于新类型案件,没有现成的法律规定可适用,只有政策性的文件,因此对审理中存在的难点、疑点,多次口头向上级法院沟通、交流,并书面请示汇报。审理中,民二庭采取集中时间统一安排开庭,并且多次与36名当事人中的代表谈话,公开透明。宣判时,集中时间统一宣判,使36名当事人同时拿到审判结果。民二庭本着审理案件规范、高效、便捷的原则,稳妥的审结了该类型案件,为辖区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