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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快审快调 及时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作者:民一庭 史丽妮  发布时间:2010-01-28 15:53:40 打印 字号: | |
  元月14日,未央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处理了苏水林等12名原告诉被告季宇、肖芳兰劳务费纠纷一案。

  该案被告季宇承包了西安市未央区肖家村196号、198号的民房建设工程,被告让苏水林找来同村11人一起干活,工程结束后,季宇在房主已向其清结工程款的情况下,仅支付了原告部分劳务费,导致苏水林等12人将季宇及198号房主肖芳兰起诉至未央法院,要求给付劳务费。民一庭受理该案后,特事特办,急农民工之所急,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向被告送达了诉状副本并安排开庭。庭审过程中,被告季宇提出因工程质量问题房主从工程款中扣除款项要求原告等人承担责任,原告方则坚持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双方各不相让。主办法官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向其释明了法律关系及后果,双方终于互相体谅,最后被告表示愿意如数给付原告应得劳务费,原告也在给付方式及时间上做出了让步。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后,民一庭当庭制作了调解书并向双方送达。

  这12起案件的快速成功调解,及时保护了弱势群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践行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司法理念,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责任编辑:崔孟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