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午,西安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总结表彰大会,我院被中共西安市委政法委、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单位,执行局王红波、李国强、郭永峰被评为清积工作先进个人。
自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底,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清积工作,制定清积实施方案,成立了清积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的“五定一包”责任制,千方百计穷尽执行措施,因案施策重点突破,执结了有财产执行积案和重点案件104件,无财产执行积案2672件,结案率达100%,依次通过市、省、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检查验收小组的检查和验收,获得了西安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