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一节”来临之际,未央法院执行二庭穷尽措施,加班加点,积极执结案件,确保五一过好节。
毋某与种某因租赁纠纷,经未央法院判决,种某应返还毋某QQ轿车一辆。判决生效后,毋某向未央法院申请执行。我院执行二庭收到案件后,范江同志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电话联系,传唤被执行人到庭。
被执行人种某4月26日到庭,经范江同志耐心细致地劝说,答应将车辆返还,但称其不会开车,涉案车辆在长安区香积寺村。范江同志乘热打铁,在向领导汇报后,与另外两名同志当天下午奔赴长安区香积寺村。因长时间停放,涉案车辆无法启动。执行人员不顾车身上厚厚的灰尘,上前去推,经充气、加油后多次尝试,并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请4S店派人现场勘查维修,还是无法启动。为保证案件的顺利执结,执行人员最终想办法将车辆拖回,此时已是晚上9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