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一庭在执行中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5月5日化解了一起纠纷,执结了四件案件,以执行促和谐。
刘军花、朱菁绞申请执行徐新强交通肇事三案在执行一庭,徐新强申请执行刘王利交通肇事一案在执行二庭,共计四案。被执行人徐新强应支付申请人刘军花、朱菁绞3.6万元,刘王利应支付徐新强2.3万元。在执行中,经查刘军花与刘王利系亲属,徐新强经济困难,而申请人刘军花、朱菁绞因交通事故身患残疾急需就医,起初刘军花坚决请求法院对被执行人徐新强采取拘留措施,在执行人员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刘军花请求法院不要拘留被执行人,并表示愿意进一步与徐新强协商解决。执行人员抓住有利时机,积极主持双方多次进行协商,终于在5月5日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徐新强支付刘军花、朱菁绞2.3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余款刘军花、朱菁绞放弃。同时徐新强也撤回对刘王利的执行申请,该四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