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堡法庭坚持能动司法,深入基层开庭办案,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案件。
原告辛某与被告何某均系外地人,长期在西安做生意并同居。在双方所办建材商店往北三环大明宫建材城搬迁过程中,二人产生矛盾,原告诉至本院,要求分割财产,抚养孩子。案件审理中,承办人薛红安法官了解到,如果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开庭,既无人照看孩子,也无人照看商店,为了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切实做到便民诉讼,在向庭长汇报后,5月13日薛红安法官带领书记员前往双方所经营的商店,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薛红安法官因势利导,耐心细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得到了及时圆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