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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法院被市中院确定为西安市首家法院办公OA系统试点单位并开始试运行
作者:办公室 王鹏  发布时间:2010-06-25 16:36:43 打印 字号: | |
  为了切实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未央区法院近年来投入大量资金,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先后完成了法院内网、院内监控、电子大屏和电视背投等信息化设备,近日,在西安中院的支持下又对内网安装并成功调试法院办公OA系统软件。

  6月24日上午,作为首家被西安中院确定的法院办公OA系统安装试点单位,市中院办公室陈学义主任、杨全副主任带领相关技术人员来到我院,就软件应用中公文签发、阅办、传阅、转发、归档等操作程序和运用技巧,对我院中层以上领导和内勤进行培训,标志着我院办公自动化进入了新的阶段。
责任编辑: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