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法院执行二庭执行能手范江仅用一天时间,将涉及外地的执行难案执结,其高效的执行、廉洁的作风,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西安某公司与宝鸡某公司因汽车代销发生纠纷,形成诉讼,我院判决宝鸡某公司返还西安某公司“华泰”牌汽车一辆。判决生效后,因宝鸡某公司对立情绪较大,表示在其他问题解决以前坚决不同意返还车辆,西安某公司遂申请执行。执行二庭范江同志收到案件时正患重感冒,虽然身体不适,但他不顾病痛,在第二天早上就驱车前往宝鸡,与被执行人正面接触,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在范江同志的努力下,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不履行法院判决的错误,配合法院把涉案车辆交出。
当申请执行人从范江手中领到车辆时,非常激动,他们说:“原来担心这起案件被执行人在外地,执行起来会很难,没想到这么快就领回了车辆,真是太感谢法院了!”他们在随案廉政监督卡上留言:对于未央法院的高效执行深表感谢!执行法官范江廉洁奉公,执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