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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执行解民忧 化解纠纷促和谐
---未央法院执行一庭迅速执结一起涉访交通肇事案件
作者:执行一庭 王红波  发布时间:2010-10-19 16:47:04 打印 字号: | |
  10月15日,躺在病床上的申请人邵光全从未央法院执行一庭庭长王红波、执行法官石东彦手里接过26000元赔偿款后,这位曾因肇事者拒付医疗费而被亲属抬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四川籍民工,激动的热泪盈眶,连声道谢。

  邵光全与邱某交通肇事一案,因肇事者拒付医疗费,邵光全曾被亲属抬到区委、区政府上访。后经我院审理判决邱某及保险公司先予支付邵光全医疗费26000元。判决生效后,邱某及保险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医疗费,邵光全向我院申请执行。

  10月11日,执行一庭受理该案当天,王红波庭长迅速指定助理审判员石东彦法官承办,石法官即通知被执行人邱某及保险公司到庭领取执行通知书,并打破常规,不预留主动履行期限,要求被执行人立即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当被执行人邱某表示出对判决的不同意见时,石法官从法理、人情事理等不同层面耐心地向其做解释工作,辨法析理,使邱某认识到履行判决的重要性,最终邱某在家中亲属去世、回老家奔丧的情况下,仍委托朋友到执行庭交纳了案款。而保险公司虽愿意履行义务,但在财务转账时手续出现问题,石法官又及时与院办公室沟通,在院办公室的协助下,使赔偿款按时到位。考虑到申请人邵光全因伤行动不便,院、庭领导决定,将案件款用现金直接送到病房里发放给邵光全。同时,协调邵光全清结了51天住院治疗费等费用,为此,大明宫骨科医院也对法院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