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一庭在执行一起买卖纠纷案件中,通过前期的调查取证,周详、细致的制定了执行方案,顺利的将涉案标的物——挖掘机一台扣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院受理了一批关于陕西锦东宏机械实业有限公司的买卖纠纷案件,办案人员远赴被执行人住所地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恶意躲避,拒不到庭履行还款义务。执行中,办案法官多次与陕西锦东宏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到被执行人周边工地查找涉案的挖掘机。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查实了挖掘机的放置地点,执行人员迅速赶赴执行现场渭河边沙石厂,对挖掘机实施扣押。因被执行人拖欠沙石厂工人的工资,一度出现沙石厂工人与执行干警对抗场面,并扬言如不将工资给他们,挖掘机就不能拉走。鉴于此情况,张占宏和其他干警分头给工人做思想工作,经过耐心释法,历时5个小时的执行,最终工人同意法院扣押挖掘机并保证将查封手续送达被执行人,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两天后,通过锦东宏公司反馈的信息,该案的顺利执行,在其渭北客户中反应强烈,大部分客户主动找到其公司,要求自觉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同时锦东宏公司对办案法官的踏实、敬业精神表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