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我院执行二庭范江同志迅速执结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某湘菜馆、某大馄饨餐厅行政处罚纠纷两案,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到了行政机关的好评。
随着《劳动法》的逐步完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受到重视,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率先对未按《劳动法》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用工合同的两个单位作出处罚,并依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我院强制执行。我院执行此类案件尚属首例,对于该新型案件,执行二庭高度重视,交由执行能手范江承办。接到案件后,范江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前往现场了解被执行人情况。经查,被执行人某大馄饨餐厅位于范北村,门面面临拆迁;另一被执行人某湘菜馆,生意很不景气。两被执行人随时都有关门停业的可能。考虑到被执行人有可能转移财产,请示领导后,范江同志及时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查封。经多次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宣讲《劳动法》,终于使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诚心接受行政处罚,并积极主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两起案件顺利执结。
对这两件行政处罚执行案件,执行法官在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的同时,结合人性化的说理,使得被执行人自愿主动履行义务,不仅缩短了执行的时间,并且有力维护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我院迅速高效的执行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