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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小家,顾大局,坚守岗位为结案;迎晨光,披晚霞,全心全意为人民
作者:执行二庭 康骁刚  发布时间:2010-12-08 15:11:51 打印 字号: | |
  时值年末,我院执行二庭全体同志早出晚归,不辞辛苦,都在为顺利完成年底任务而辛勤工作,特别是范江、张春宁等同志,在自己家里遭遇水浸时,能够舍小家而顾大局,披星戴月执行案件,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扬。

  12月1日,早上天还未亮,范江、张春宁同志接到申请执行人范某的电话,称发现了一直在外躲债的被执行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某,范江、张春宁请示领导后,立即带领法警快速赶到现场,将刘某拘传到庭。他们耐心细致地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使这一起久拖难结的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12月2日,天气寒冷,单位又逢停电,办公室里温度很低,执行二庭同志仍坚持办案,尤其张春宁同志,感冒发烧,仍坚守岗位,他在执行杨某与王某雇员受损赔偿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家境困难,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按照规定案件可以完全终结。但张春宁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落下残疾,生活困难,如此了结案件,对申请人极为不利。故多次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经过耐心细致的劝导,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王某侄子在12月2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王某侄子替叔叔还账,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二庭全体同志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敢为人先的使命感,提高工作水平,争创一流业绩,为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