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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三桥法庭巧妙化解沣渭新区拆迁改造第一案
作者:三桥法庭 李峰  发布时间:2010-12-21 17:54:12 打印 字号: | |
  12月17日,未央区法院三桥法庭悉心调解,巧妙的化解了因西安沣渭新区拆迁改造工程而引发的首列拆迁安置补偿案件。

  未央区三桥街道张万村系西安沣渭新区阿房宫公园城市综合改造项目的重点工程,今年7月5日开始实施改造安置。位于该村39号院内房产系张氏兄弟的祖遗财产,哥哥在外工作,弟弟在家务农照顾父母,父母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兄弟二人未进行继承分割。1993年5月,弟弟对该祖遗宅基地申请了宅基地使用证书。2010年4月,张万村即将改造,哥哥得知弟弟在未经其同意情况下独自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书,并与拆迁办签订了拆迁协议,获得了安置款及安置房的情况,哥哥认为该房产应归自己所有。从此,两兄弟反目成仇,哥哥四处上访要求弟弟归还财产。2010年6月24日,哥弟二人将该院宅基地划分为两份,哥哥占南边145平方米,并获得东南方上下两层各一间房屋,弟弟获得北边145平方米宅基地和所剩房产,双方将协议办理了公证。但因在拆迁前未变更宅基地使用证书,拆迁办未能给哥哥办理拆迁安置,哥哥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其对张万村39号院东南方上下两层各一间房屋拥有所有权,并确认弟弟与拆迁办所签拆迁协议无效。案件审理中,双方各执己见:哥哥大谈继承权,坚持公证文书确认的权利;弟弟哭诉赡养老人的艰辛,投资与回报的关系,坚持哥哥未尽家庭义务,不应获得房产,公证文书系其受骗所为。双方矛盾急剧升温。

  主审法官汶辉针对这种情况,立即展开庭前调解,一谈法律的公正、举证的重要性;二谈兄弟情义、美好前景;三谈公平正义、权利义务;四谈村内舆论、社会影响;五谈社会和谐、共谋发展。从各个方面解开了当事人双方的心结,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一起严重影响西安沣渭新区拆迁改造的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