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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宫法庭坚持调解优先 妥善化解继母子纠纷
作者:未央宫法庭 石瑞  发布时间:2011-01-19 17:47:54 打印 字号: | |
  未央宫法庭在处理一起继母子之间发生的纠纷中,准确把握矛盾的根源,接受案件知情人的合理建议,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多管齐下,真正做到了调解优先,案结事了。

  张巧楼是未央区汉城街道惠东村村民,今年已63岁。2006年12月张巧楼与张世辉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居住在惠东村111号,2009年张世辉不幸遇车祸去世。2010年11月张世辉之子张保钢主张对惠东村111号院享有产权,两人发生冲突,张保钢采取拆院墙、挖水管、倒渣土堵门等行为,使张巧楼无法正常生活,张巧楼也曾多次报警,但双方矛盾并未解决,张巧楼遂将张保钢起诉至法院。

  未央宫法庭受理案件后,张巧楼到法庭哭诉,称天寒地冻,其年事已高,现无处栖身。主审法官黄宸瑞了解案情后及时组织庭审,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均拿出张世辉生前所立字据,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原、被告双方亲属也怒目相视,言语过激,黄法官先稳定住当事人及旁听亲属、村民的情绪,虚心听取当事人和旁听人员对该案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协同人民陪审员及当事人所在村组的人民调解员,辨法析理,融情于法地为当事人做起调解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