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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庭发挥司法建议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执行一庭 王红波  发布时间:2011-03-04 17:45:14 打印 字号: | |
  我院执行一庭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通过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近日,执行一庭针对金融机构在协助执行查询中存在的问题发出了司法建议。这份司法建议针对性强,切中要害,该银行在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副行长亲自将回函送到我院,表示对我院司法建议的感谢。

  叶军同志在执行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到商业银行某支行查询被执行人李某的银行存款,该行查询后在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回执上写明被执行人李某无账户和存款并加盖公章。经查李某在该行可能有存款,执行人员遂要求银行再次查询。该行经再次查询后表示查询有误,被执行人李某有存款一万余元,之后办理了冻结被执行人李某银行存款手续。鉴于该行未及时协助法院执行案件,妨碍了执行,同时考虑到这不仅是个案,而且带有普遍现象,为防止此类情况再度发生,执行一庭及时向该行发出了改进提高查询系统准确性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司法建议。

  该支行副行长将回函送到我院,并表示,由于查询系统不完善,同时工作人员工作疏漏等内部管理原因导致出现问题,非常感谢法院的司法建议,其已向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查询系统建议,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改进工作作风。今后一定会积极协助法院执行。
责任编辑: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