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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执行一庭迅速出击 高效执行
作者:执行一庭 叶军  发布时间:2011-04-20 11:42:07 打印 字号: | |
  4月16日(周六)下午,一起借款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举报发现被执行人的装载机,我院执行一庭干警放弃休息时间,由张克域局长亲自带队,迅速出击,在我院法警大队、办公室及高陵法院执行局有力配合下,经过五个小时的努力,于当晚11时将被执行人装载机扣押回西安。

  光大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与雷某借款一案,被执行人雷某在该支行贷款购买装载机并以该机作为抵押,但到期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中,办案人张占宏多次执行,但被执行人躲避执行,并隐匿装载机,致该案搁浅。4月16日下午,申请执行人举报:被执行人的装载机在高陵崇黄乡井王村出现,被执行人随时可能将装载机转移。情况紧急,为抓住这一有利的执行时机,张克域局长立即协调组织,执行一庭王红波、李铭泰安排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在很短时间协调法警大队、办公室及高陵县法院配合。下午6时,我院十余名干警和高陵法院执行局李局长带领的协助执行干警赶赴现场,此时装载机正停在被执行人的院内,而该院子位于村中心,如强行扣押须经过村子,执行可能受阻,易发生不安定因素,因此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控制在屋内,耐心做思想工作,讲法律规定,告知其必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及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与此同时执行人员迅速将装载机扣押开出该村。

  整个执行过程,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出击迅速,圆满将该案执结。申请执行人激动地说:“我找装载机有半年多了,没想到你们法院这么重视,干警们放弃休息时间,行动迅速,太感谢了。”高陵法院执行局同志也深有感慨:“未央法院执行局同志的敬业精神和果断的工作作风值得我们学习。”
责任编辑: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