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执行二庭在收案当日快速为一名临产妇女执行回全部扶养费,受到了当事人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6月15日,我院执行二庭龚四华法官受理了宋某申请执行常某扶养费纠纷一案,正在翻阅案卷时,一名临产妇女急匆匆来到办公室哭诉,称自己是申请人宋某,于2010年6月与常某登记结婚,同年9月怀孕,从2011年3月起在家待产,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多次向常某索要扶养费未果才诉至法院,现在马上要临产急需用钱,请求法院尽快执行。龚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驱车前往几处被执行人可能出现的地方执行,但经多方查找仍未找到被执行人及任何财产线索。龚法官顾不上吃午饭,不辞辛苦,又前往被执行人曾经工作的单位查找,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其耐心细致的工作下,该单位领导被执行法官认真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告诉法官被执行人常某早已不在其单位上班,现不知去向,但常某尚有部分工资未领,可以协助法院将该款扣走。龚法官办完相关手续时,天色已晚,又马不停蹄赶到申请人宋某家中,即将临产的宋某看到法官一天之内就将全部案款执行回来并送到家中,感动的热泪盈眶,对法官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