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审监庭圆满化解一起刑事盗窃申诉案件,主审法官王琦根据证据明是非,围绕疙瘩解心结,使当事人息诉服判,主动撤回申诉,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赵某与周某、李某共同实施盗窃,经两级法院以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为由判处周某十年、李某五年有期徒刑。赵某犯罪后因在逃未与前述两名被告人同案处理,后本院依照生效判决中周某的犯罪事实和数额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十年。赵某之母认为三名被告人一致供述盗窃数额为4.4万元,属数额较大,应在十年以下量刑,一审却认定盗窃数额7万元,以数额特别巨大量刑错误,故提出申诉。申诉人情绪非常大,坚持自己的申诉理由,并对一审判决公正性疑虑重重。
审监庭受理此案后,一方面积极稳控申诉人情绪,另一方面针对申诉理由和疑虑,及时调卷,认真复查。面对10余本卷宗,承办法官没有退缩,仔细查阅,寻找突破口。认真阅卷后发现,三被告人供述的盗窃金额均为4.4万元,而被害人被盗时因急于举办生日宴会未清点当天水果销售货款,其三次陈述的失窃数额均不一致,但最低报案数额也在6.5万元以上,这给法官正确认定盗窃数额和量刑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为了弄清事实,承办法官通过对被害人失窃当天批发销售水果的大量收款凭证核对计算、对比,并与多家商户逐一核对,以间接证据之间形成的证据链条分析案情,最终认定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同时耐心向申诉人详细分析盗窃数额的认证过程,释明量刑规定,以赵某在案发后逃跑的量刑加重情节与主犯周某量刑对比,明法晰理。申诉人说:“我现在才明白,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我撤回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