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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正促和谐 以高效获公信
作者:审监庭 王曙光 党盟盟  发布时间:2011-08-12 11:22: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审监庭成功审结一起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的民事再审案件,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采取多元化解矛盾方式,消除了当事人对立情绪,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黄某与案外人王某再婚后因拆迁分配到安置房一套,黄某私自将该房屋以3000元转让给蒋某,蒋某向村小组缴纳了买房款。之后,王某在莲湖区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因涉及安置房的分割,为此黄某向本院提出返还房屋之诉。审理中,双方达成了房屋继续由蒋某享有居住权的协议,王某得知本院作出的生效调解书内容后,认为侵犯了其财产权,提出管辖异议,又猜疑黄某、蒋某在本院的诉讼找了关系、托了熟人,情绪非常激动。一是认为该调解影响了其在莲湖法院离婚案件的审理,召集亲朋好友、子女拉横幅施加压力;二是认为蒋某委托代理人赵某伪造交款凭证,强烈要求立即拘留赵某,追加其本人为当事人,要求法院立即处理,否则不离开法院;三是上下到处反映,扬言不公正处理,将登报、曝光。

  针对此情况,为了尽快稳控当事人情绪,主审法官王琦一方面会同原审、再审的主管领导、庭长、承办法官等多方力量给当事人明法晰理,又通过当事人的子女、儿媳给王某做疏导工作;另一方面加快案件审理速度,在院审委会决定再审后的三个小时内即制作送达了决定再审裁定书,及时安排开庭。根据诉争安置房屋所在地的位置,即一部分属未央辖区,一部分属莲湖辖区的特殊性,为了查清事实,公正处理案件,主审法官立即着手调查,但原告所在村委会均因碍于同村村民关系,极不配合。主审法官不畏困难,想法设法利用各方社会资源,多次前往诉争房屋所在村委会及街办调查案件事实,最终查清诉争房屋在纬二十六街中线以南属莲湖区管辖,尽快纠正了错案,移送莲湖区人民法院管辖,在不到一个月内审结了此案。王某对我院公正、高效处理案件的工作作风非常满意,从而消除了当事人对法院公正办案的疑虑,给案件画了个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