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执行三庭法官李想与人民陪审员王卫东、张璐组成合议庭前往申请执行人李伟家现场召开了一次执行异议听证会。
执行三庭法官李想收到申请执行人李伟提出的执行异议书后,经过阅卷查明,异议人李伟在十五年前是西安市天安不锈钢制品厂的员工,在一次开车送货的途中为避让行人发生了车祸,导致高位截瘫,终年卧床,经鉴定为二级伤残。李伟与西安市天安不锈钢制品厂的劳动争议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西安市天安不锈钢制品厂自2007年起未按时支付李伟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各项费用,使李伟的基本生活失去了保障,因此其提出追加西安市天安不锈钢制品厂股东王苗为被执行人,但是由于证据不足被裁定驳回,其不服裁定又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在听证会前,承办法官李想将李伟的特殊情况向庭长孙芳玲作了汇报,考虑到李伟的不便之处以及听证会的召开效果,孙庭长决定将这次听证会安排到申请执行人李伟的家中召开。在李想法官的积极联系下,听证会按照预定时间顺利召开,李伟家空间狭小、条件有限,并没有影响到听证会的效果,在合议庭的主持下,依次顺利完成了听证会的各项程序。
听证会结束后,第三人王苗的代理律师在目睹了申请执行人李伟的生活现状后,受到了深深地触动,当即就表示马上给王苗做工作,让他尽快向李伟支付各项费用。李伟对执行三庭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能来到家里开听证会表示衷心的感谢。人民陪审员王卫东、张璐表示,这是作为人民陪审员以来参加的最特殊的一次听证会,执行三庭能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到当事人家中开听证会,真真正正做到了司法亲民,司法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