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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执行二庭成功执结一起涉台案件
作者:执行二庭 丁慧琴  发布时间:2011-09-26 10:48:25 打印 字号: | |
  9月26日,我院执行二庭种强同志经过多方协调和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系台湾人的借款案件,受到了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武某与陈某借款纠纷一案,陈某系台湾人士,来大陆做生意,资金短缺时通过他人介绍,从武某处借款18多万元,后因生意失利,无法按期还款。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生效后,被告陈某未按期履行,原告武某遂申请执行。

  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陈某已回台湾,原有西安公司已人去楼空,给执行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种强同志没有气馁,依据案件相关线索一一展开调查,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现用的电话号码以及目前在台湾的住址。种强同志向申请执行人详细的了解了被执行人的性格等情况,以电话的形式,多次有针对性、耐心细致的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经过种强同志持之以恒的明法说理教育,被执行人最终委托代理人来处理此案。在较短的时间里,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实现。

  申请执行人领到案款时,激动地双手握住种强同志的手,连声说:“谢谢!谢谢!没有你们的细致工作,我的案款不会这么快执行回来,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