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区人大唐本令副主任带领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成员和区司法局有关人员一行8人,来我院专题调研《人民调解法》贯彻执行工作。我院田明慧院长、孟渭彬副院长、张克域副院长及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田明慧院长在会上表示,我院在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过程中,围绕“大调解格局”工作思路,以强化司法调解为基点,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鼓励法官调解案件;把调解工作延伸到诉前,贯彻在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各个阶段。二是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着力强化法院的司法审查和司法确认职能,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和执行力。三是通过审判工作“五进”活动和“三问三解”活动的开展,不断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唐本令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我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的工作,他强调,只有充分整合全区有关部门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好基层和谐稳定,为发展打好基础。一是区人大继续大力支持“一府两院”工作,将人民调解经费和人民陪审员经费问题形成议案,提交人大审议,努力加强调解工作的财政保障。二是区司法局着力完善人民调解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加强调解工作的组织保障。三是区司法局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要积极参与,有机整合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起分工科学、衔接顺畅的规范性制度大系统,努力加强调解工作的机制保障。
会后,调研组一行参观了我院诉前调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