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下午,我院徐世界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在西安交大城市运动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黄龙亮盗窃一案。市检察院、未央区人大、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经开分局等单位领导以及近千名学生参加了旁听。
被告人黄龙亮先后四次窜入西安交大城市学院男生4号公寓楼,分别盗窃623宿舍学生邹某现金300元,闫某现金300元,刘某笔记本电脑一台,李某电子词典一部;盗窃261宿舍学生朱某笔记本电脑一台,王某MP3一部,马某手机一部;盗窃226宿舍学生李某手机一部,米某钱包一个(内有500元现金,各种证件),尚某手机一部;盗窃263宿舍学生乔某钱包一个(内有现金74元,身份证一个)。盗窃价值共计6524元。
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未央法院认为被告人黄龙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窜入校园实施盗窃,严重扰乱校园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且盗窃数额较大,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罚金2000元。
庭审后,市检察院、未央区人大、区纪委、区检察院、公安经开分局等单位领导进行座谈时对此次公开庭审表示肯定和赞扬,一致认为取得了预期效果,有较大的社会教育意义,不仅警示了学生,也给校园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