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现代田园奶业有限公司以投资名义吸引苏某等500余人向其投资,承诺按期支付利息,后未能按约定付息。苏某等人诉至未央区法院,经审判,被告田园奶业应支付苏某等人本金及利息等相关费用。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主动履行义务,苏某等人遂向我院申请执行。
行政非诉执行室范江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田园奶业严重资不抵债,依照正常的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很难完全实现。经过多次与陕西现代田园奶业协调,同时对申请执行人苏某等人做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终于达成和解,由被执行人分两次付清申请执行人剩余本金,申请执行人放弃利息及其他。后申请执行人依约撤销了执行申请。目前,被执行人依照约定,已经分两次付清了申请执行人剩余本金。
这一集团案件的圆满执结,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