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了!热了!”富丽园小区业主老王摸着家里的暖气,激动地喊起来。业主们期盼了几年的供暖终于实现了。
富丽园小区共有480余户,2004年业主入住时,开发商承诺提供集中供暖,但迟迟未能按约供暖。为此,小区业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投诉,但供暖问题一直没有解决。2009年,小区二百余户业主将开发商诉至未央区法院,经审理,判令开发商在2011年采暖季为小区业主供暖。到期后,开发商仍未能履行供暖义务,无奈之下,业主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未央区法院领导、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指派石东彦法官担任执行长,组成合议庭负责该批案件的执行。为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力度,践行“三问三解”活动和“五进”活动的要求,未央区法院执行一庭以设立在富丽园小区的全省首个执行法官工作室为平台,由石东彦、刘瑜两位法官每周三上午到小区为业主提供法律服务,并督促执行案件的进展。法官们深入社区了解申请人的诉求,召集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座谈,化解双方矛盾,确定执行方案,并多次前往市热力公司联系市政集中供热事宜。了解到由于当地供热管径太小,热容量不能满足小区业主的需求,市政集中供暖无法实现。合议庭研究后,及时调整执行方案,将市政供暖变更为由开发商自建锅炉集中供暖,面对业主们对自建锅炉的不理解及对安全性的担心,法官们利用星期天召集业主开会,通报案件执行情况,由开发商和相关技术人员解答业主的疑问,消除业主的顾虑。为了确保执行方案的落实,合议庭法官责令开发商制订出施工计划,张榜公布,接受业主监督。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努力,终于赶在2012年采暖季开始前,供热锅炉成功点火,富丽园小区的业主们终于享受到了来之不易的暖气。
数百名申请人激动不已,在点火成功后,点燃鞭炮庆祝,并推选出十几名代表,敲锣打鼓给执行庭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法院深入基层、切实为群众服务的工作方式;感谢执行工作室送法进社区、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将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感谢石东彦法官融入群众,沉下身为申请人解决纠纷,实实在在为申请人办实事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