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二庭逯涛法官在处理一起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中,多方寻找突破口和最佳办法,顺利调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刘某与被告某公司劳务费纠纷一案,逯涛法官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住所地,多次邮寄送达诉状副本等材料,但要么是无人签收邮件,要么是签收后不到庭应诉。在认真分析案情后,逯涛法官发现案件实质是农民工追讨欠薪,就意识到该案与普通的劳务费纠纷不同,按程序缺席判决固然可以,但可能会因诉讼周期长使得原告的实际问题无法及时解决。于是,逯涛法官调整办案思路,前往被告住址送达。第一次送达,被告员工态度蛮横拒绝签收、法定代表人避而不见。第二次送达,仍是拒绝签收。逯涛法官向被告员工耐心释法两个小时,员工才勉强配合拨打了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反复向被告法定代表人释明法律、晓以情理后,该法定代表人终于同意由其员工签收诉讼材料。
初战告捷,逯涛法官没有坐等开庭,第二天便与被告法定代表人联系,就原告诉称的案件事实、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等听取了被告的意见,被告法定代表人的态度明显改变。逯涛法官及时抓住有利时机,敦促被告拿出可行方案协商解决。最终,双方到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三个月清偿劳务费,该案顺利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