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民二庭受理了一起清算责任纠纷案件,曹英萍法官耐心细致的多次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给付赔偿款。原告十分感激,送来“认真负责耐心调解、司法为民解我忧难”的锦旗表扬。
2009年,原告姜某在宏远公司工作期间,左眼不慎受伤,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了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作了仲裁裁决,西安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亦作出了6级伤残的鉴定。但宏远公司于2011年6月注销,未支付原告损害赔偿款,原告遂以两位股东为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曹英萍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原告受伤致残后无法正常工作,两个子女正在上学,家庭陷入困境。曹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耐心释法、晓以情理,反复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仅用七天,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在领取调解书时,被告将赔偿款9万元现金当庭给付原告,两年多的索赔之路终于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