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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高速公路通行卡变卖牟利 五名被告人获刑
作者:刑庭 骆成兴  发布时间:2013-07-22 16:40:54 打印 字号: | |
  7月12日,未央区法院对被告人党涛(化名)等五人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五名被告人一年又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2年3月至5月,被告人党涛等四人租赁轿车,用车牌号码贴片更改车牌号,从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未央南、六村堡、新筑等收费站自动取卡机上取得高速公路通行卡后,趁无人注意从高速公路上的应急便道离开高速公路,取得高速公路通行卡80余张,被告人党涛将通行卡在汉城服务区以每张300元至55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过往的长途大货车司机,使过往大货车司机逃费10万余元。被告人薛峰(化名)利用其在未央北收费站任治超员的工作便利,盗取高速公路通行卡60余张,以每张100元至12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被告人党涛,由被告人党涛在服务区进行倒卖。高速公路收费站发现大货车缴费时所用通行卡的信息与其驶入高速公路时领取通行卡的信息不一致,遂报警,后五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未央区法院在审理期间积极追赃,追回犯罪所得赃款4万元,并发还陕西西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通过该案的审理,有效的打击了盗取高速公路通行卡牟利的违法犯罪行为,遏制了其他不法分子的犯罪苗头,维护了高速公路公司的正常收费秩序,同时向高速公路公司完善智能收费系统、加强内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制发了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
责任编辑: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