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未央法院未央宫法庭坚持“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特别重视婚姻家庭、交通肇事、合同纠纷等三类多发案件的调解工作,不断提升法官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实现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同步提高,有力维护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调解婚姻家庭案件,修复亲情关系。被告高某(丈夫)因拆迁补偿手里有钱后,染上赌博恶习且夜不归宿。原告刘某(妻子)以此起诉要求与高某离婚,并要求两个孩子由高某抚养。因长期矛盾积累,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相互指责。王爱军法官向村干部和高某的父亲了解了原、被告婚前、婚后感情和两个孩子情况后,给高某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高某认识到了他对家庭和孩子的伤害,当场保证不再参与赌博,刘某同意给高某一次机会,共同承担家庭责任。调解工作挽救了即将破裂的家庭。
调解交通肇事案件,保护合法权益。原告某旅游公司司机魏某驾驶旅游大巴与被告张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旅游大巴上多人不同程度受伤。交警部门认定魏某与张某负同等责任。双方经交警部门协调,被告张某同意赔偿原告四万四千余元。但张某向原告支付了一万元之后,一直不给付剩余款项。王爱军法官向被告张某详细说明了应赔偿款项的计算过程、计算方法。张某知悉款项计算情况后,当庭表示同意给付原告赔偿款项,并让其朋友将赔偿款送至法庭,当庭支付给原告。
调解合同纠纷案件,维护市场秩序。5起案件的原告均为西安市某小区业主,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被告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顺利办理房屋产权证,5起案件的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办证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丁素巧法官查明被告未能履行办证义务的具体原因后,邀请人民陪审员王赁柱一起开展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和解,被告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办证义务,并通过免除一定物业费的方式向原告承担违约责任。5起矛盾尖锐的共同诉讼案件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