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行政庭受理了我院首例涉及对西安市某寺庙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申请执行人西安市文物局称,被执行人未经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在陕西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寺内将寺院中轴线南端山门主体建筑两侧的红墙拆除,搭建临时工棚,从事违法建筑施工。
由于该案被执行人主体较为特殊,处理不妥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收到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后,李波法官仔细研读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的向该寺办公室主任和工作人员阐明法律,最终被执行人自愿缴纳了罚款,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对所拆文物建筑恢复原状。申请执行人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不再强制执行,该案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