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立案庭孙云利法官冒着近40度的酷暑前往长安区房管局诉前保全,并及时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拓某与被告侯某系朋友关系,2014年元月至4月期间,被告候某以经营需要流动资金为由先后四次向原告拓某借款共计25万元,约定利息2分,每月支付一次。因被告从2014年6月起一直未付利息,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于2014年7月1日出具了欠条,并承诺于7月25日前偿还借款。但因被告经营出现问题,该借款到期并未偿还。原告因担心其债权无法实现,遂向本院申请了诉前保全被告位于长安区的一处房产,孙云利法官为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天冒酷暑驱车前往长安区房管局进行了诉前保全,并告知当事人第二天来法院调解。
被告情绪十分激动,埋怨法院查封了他的房产,并当场与原告吵了起来,孙法官耐心向被告释法析理,被告的情绪逐渐得到了缓解,孙法官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顺利调解了这起民间借贷案件。看着孙法官满头汗水地调解案件,双方当事人十分感动,对孙法官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