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男子因通过网络二手交易信息盗窃他人财物获刑
作者:刑庭 张伊  发布时间:2015-05-20 10:34: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未央法院对一起通过网络二手摩托车交易信息盗窃车辆出售者财物的案件进行了宣判。

  2014年8月16日,被告人王某在“58同城”网站上看到樊某发布的出售二手摩托车的信息,便与其联系谎称欲购买该车。二人在约定地点调试车辆后,王某以钱未带够、需要去朋友处借钱为由,骑摩托车载樊某前往西安市东仪路一社区,并谎称其朋友就住在该社区内,让樊某帮忙进去找人,后趁樊某进社区之机驾车逃离现场。8月21日,王某又在“58同城”网上看到黎某发布的出售二手摩托车的信息,遂以同样方法约黎某见面,后趁试驾之机驾车逃离现场。王某盗窃的两辆摩托车价值共计8700元,属于盗窃数额较大,法院经庭审后,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寄语】大家通过网络发布出售信息进行交易时,提高防范意识,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并在交易过程中保护好个人财物,如对方以试驾、试用为由使财物脱离监管时,最好让对方留下可用以担保的物品,防止个人财产受损。
责任编辑:办公室 白隽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