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经常收到陌生号码发来的办理信用卡的短信息,您也许并不在意,但其实这些信息很有可能就是电信诈骗团伙布下的陷阱。近日,未央区人民法院就对一起以办理大额信用卡为名骗取钱财的电信诈骗案进行了宣判。
被告人凌某顺、凌某勋、凌某锋、金某某(女)自2014年3月份起,陆续在代号为“1号”的男子纠集下,窜至湖北省随州市进行电信诈骗活动。先由“1号”利用网络发射器,以“中远信贷担保公司”名义给不同区域手机用户群发信息,佯称能够办理各银行大额度信用卡,并留下四被告人联系方式。之后四被告人通过“1号”给各自发放的手机接听受骗用户打来的咨询电话,并告知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等信息。当有人被骗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后,被告人便利用被害人身份信息在网上银行操作申办信用卡,然后让被害人进行查询。当被害人在银行客服查询到其信用卡业务正在办理后,会误以为办理的确为大额信用卡,随即被告人再要求其支付手续费,让被害人将钱款汇入“1号”指定的账户内。至2014年5月27日被抓获,四名被告人共骗取5名被害人3.5万余元。其中,凌某顺诈骗郭某1.1万元,凌某锋诈骗林某、包某8000元,凌某勋在骗取黄某1万元后,又与其老婆金某以同样方法骗取张某6000元。
未央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凌某顺、凌某勋、凌某锋、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他人纠集下,通过群发短信,以办理大额信用卡的虚假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较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刑法》规定的诈骗罪。鉴于四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坦白情节,结合其各自犯罪金额,判处凌某顺、凌某锋有期徒刑一年又七个月,凌某勋、金某有期徒刑一年又八个月,均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