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法官倾情助女童入学 立体审判化解抚养纠纷
作者: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宗晓嵘 张锐  发布时间:2015-12-21 11:22:5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未央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一天之内以刑事自诉程序、民事普通程序、民事特别程序成功处理了一起涉及遗弃罪、请求抚养费和变更监护人等三种法律关系的复杂案件。承办法官以帮助孩子上学,解决孩子户口问题为突破口,化解了家庭成员间多年的积怨,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案的顺利审结,也是我院发挥民事、刑事综合审判工作制度特色,实现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立体保护,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法治的蓝天。

  该案未成年人小丙(化名)是个年仅7岁的女孩,2008年出生后不久,母亲李某便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2010年,父亲惠某又在一次意外中不幸离世,没有法定监护人的小丙只得由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无奈的爷爷认为小丙母亲离家出走,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便以遗弃罪要求追究小丙母亲的刑事责任,但立案后小丙母亲没有下落,小丙爷爷只好撤诉。眼看小孙女接近学龄,却仍然是一个没有户籍的孩子,爷爷只得四处奔走,但始终因户籍问题,没有学校愿意接收小丙。小丙上学问题成了急迫事,小丙爷爷试着向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庭长宗晓嵘反映了情况。宗庭长从关爱未成年人角度出发,特事特办,联系了区关工委和小丙所在社区等单位,并多方走访进行协调,终于让小丙在2015年9月1日背着书包走进学校。

但是,找不到孩子的母亲,户籍和监护权问题仍无法解决,下一年孩子又面临失学,该案矛盾仍未得到解决。小丙的爷爷无奈于2015年11月底二次起诉到法院。这次案件的承办法官张锐在接收案件后,全面审查了案卷材料,提出此次化解纠纷、解决问题的思路,并向庭长作了汇报,得到全面肯定。她首先传来小丙母亲的哥哥、姐姐,向其诠释法律规定,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其规劝其妹妹配合法院。在得到小丙母亲家人的配合后,小丙母亲如期来到法院。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小丙爷爷与母亲深入沟通,为孩子利益考虑,愿意不计前嫌,达成了共识。

最终,小丙爷爷撤销了对小丙母亲遗弃罪的控诉,小丙母亲答应将监护权变更给孩子的爷爷奶奶,并每月支付孩子600元抚养费至小丙满18岁。另外,小丙母亲每月会探望孩子2次,到了寒、暑假还会与孩子共同生活,培养母女感情。
责任编辑:办公室 白隽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