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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审执合作 化解一起涉外家庭纠纷案
作者:张家堡 刘瑜 执二庭 王锋  发布时间:2016-06-16 17:07: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未央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石东彦收到一条彩信,照片中外籍当事人David与前妻黄某和儿子幸福地依偎在一起。历经二十月的不懈努力,在执行二庭与张家堡法庭的通力协作下,终于成功解决了这起涉外家庭纠纷案。

美国公民David与中国公民黄某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14年10月在张家堡法庭达成离婚协议,当时约定2岁的婚生子由黄某抚养,David每月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每周五下午至周日晚探视的权利。调解书送达后,黄某却拒绝David行使探视权,无奈之下,David申请强制执行。石东彦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向黄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可是黄某带着孩子搬离原住所地,致使案件无法执行。申请人David由于思子心切,加之法律、文化观念的差异,对迟迟不能实现探视权极为不满,多次向上级党委政法委反映法院执行不力,甚至申请美国使领馆保护其权利。石东彦法官顶住压力,一方面加强与申请人David的沟通,为克服语言障碍,专门聘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翻译,告知其探视权执行的客观困难,获得了理解;另一方面千方百计的寻找黄某的下落,以推进案件的执行。通过黄某的父亲,终于将黄某传唤到庭,可是黄某出于对David的怨恨,仍拒绝David行使探视权。石法官没有气馁,多次约谈黄某,悉心劝解,耐心释明履行探视权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以及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固执的黄某仍然不愿履行法律义务,只同意在法官的监督下,让申请人与儿子见面。考虑到探视权纠纷执行的特殊性,石法官同意了黄某的要求,安排申请人在法院与儿子见面。两次探视后,又让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共同带孩子在游乐场见面,以弥补双方的感情裂痕。眼见案件执结有望时,2015年春节后,被执行人黄某又带着孩子藏匿起来,打电话、发短信均未回复,使案件的执行再次陷入僵局。在此情形下,石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黄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告知申请人David有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的权利,以督促黄某履行义务。

变更抚养关系的案件受理后,由张家堡法庭薛敏丹法官承办。由于黄某避而不见,致使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无法送达,案件审理不能顺利进行。薛法官主动与石东彦法官联系,商计寻找黄某的办法,得知黄某周末可能将儿子交由母亲看护的信息后,两位法官放弃周末休息的时间,一同前往黄某的母亲家(黄某父母离异)寻找黄某,发现黄某并不在其母家中,但David与黄某的儿子由其母照看,二位法官便以拉家常的方式与黄某的母亲聊天,从人情风俗、法律规定的不同角度向黄某母亲阐述黄某错误行为的严重性,入情入理的分析、诚恳的态度深深打动了黄某的母亲,主动承诺愿意协助法院做黄某的思想工作,履行法定义务。不久,黄某到执行局向石法官承认错误,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同时也积极与原告David协商,在薛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新的调解意见。至此,在执行二庭、张家堡法庭两个庭室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了这起涉外家庭纠纷案件。
责任编辑:张家堡 刘瑜 执二庭 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