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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社武强调:积极推动建设法官、律师“法治同盟军”——未央区法院、区司法局召开诉调对接规则讨论会
作者:孙亚莉 李瑞逢  发布时间:2017-04-01 10:14:21 打印 字号: | |
  3月31日下午,未央区法院、区司法局召开了《西安市未央区特聘法律专家调解委员会诉调对接调解规则草案》座谈讨论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出席会议并讲话,民一庭庭长孙芳玲、民二庭庭长王红波、执二庭庭长李铭泰、立案庭副庭长孙亚莉参加了会议;区司法局局长李方出席会议并主持,副局长张黎明,公律科科长惠军利,基层科科长程芳,区公证处主任赵俊敏,陕西邦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市律协副会长刘云江,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济翔,陕西维谨律师事务所主任魏艳,陕西赛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娟娟参加了会议。

  区司法局参会人员就该《调解规则》(草案)出台背景、起草原则和目的意义作了说明,并就操作规程和双方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或衔接的环节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吴济翔主任从合法性、便民性、专业性、激励性四个方面谈了起草的原则。刘云江主任从对接机构、对接人员、物质支持、通道转换四个方面谈了衔接机制。赵俊敏主任从公证业务服务法院工作谈了举措。孙亚莉副庭长从人员的专业性、杜绝虚假诉讼方面;李铭泰庭长从执行工作对接方面;王红波庭长从调解期限方面;孙芳玲庭长从调解案件类型和证据认定方面分别谈了建议。

  李方局长谈到,出台该规则是为丰富未央区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充分发挥本区域内通晓法律、熟悉诉讼程序的特聘法律专家在人民调解制度中的积极作用,以诉调对接、便民利民的调解方式,有效化解民间争议,减少法院受案数量,维护辖区社会和谐平安稳定;未央区有300多名律师,资源丰富,在法治未央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后劲充足。

  李社武院长在对规则草案提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后,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法官、律师是“法治同盟军”。法官与律师,虽然在司法制度中承担着不同的分工、扮演者不同的角色,但却都是法律尊严的守护者和法治文明的共同建设者,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都有着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的共同目标和追求,都有着让涉诉群众尽快了结诉愿、尽可能地减少诉讼成本、在每一个司法个案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责任和义务,是防止冤假错案的重要力量,是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重要力量,是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重要力量。

  李社武院长对参加座谈会的司法局领导和律师界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曾经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专家学者座谈会上要求“要紧紧依靠学术界和律师界携手建设司法。律师和法院对立,法律根本不可能健全”,这句话在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也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多年来,区法院的工作正是有了各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鼎力相助和大力监督,才有了案件质效的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的不断推进和干警作风的不断转变。特别是李方局长工作雷厉风行,迅速推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发挥“便捷、灵活、高效”解决矛盾纠纷的功能,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时也符合司法改革实现案件数量减少的目标。

  李社武院长强调,法官与律师同是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理应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共同提升职业尊荣。区法院一定会尊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保障执业权利,确保依法有序参与诉讼活动;会认真听取代理、辩护意见;引导参与做调解、和解工作,促进当事人矛盾化解,更多地实现案结事了;通过加强司法公开保障律师的知情权;推动建立长效的相互沟通机制,畅通听取意见建议的渠道,邀请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共同促进辖区平安稳定。李社武院长表示,将在工作接触中注重司法礼仪,提高律师的司法礼遇,时刻紧绷纪律、廉洁高压线,尊重法院和律师界交“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朋友。

  李社武院长强调,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法律实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神圣职责。履行好这一职责,需要法院与律师界的通力合作和紧密配合,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合理调整诉讼预期,客观、准确地权衡各种利益关系,帮助当事人在双方博弈过程中找到利益平衡点,以更好地寻求纠纷解决方案,促成矛盾的有效化解和社会关系的修复,防止各类信访案件的产生,争取息诉止争、案结事了。

  会议最后,李方局长表示,将积极推动市律协在未央设立工作站,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和培养,并尽快推动运行“诉调对接”机制,在运行中不断完善和丰富机制内容。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