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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5分钟:李社武院长适用速裁程序审结3案 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作者:院办公室 李瑞逢  发布时间:2017-08-03 19:12:26 打印 字号: | |
  8月3日上午,未央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3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总用时15分钟,平均用时5分钟。与以往不同的是,该3案由李社武院长独任审判。3案的审结,是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实践,落实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要求;也是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实践,积极探索和推动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化、制度化。

  据悉,刑事速裁程序适用于一些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情节较轻的刑事案件。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这项改革,有利于及时有效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有利于探索构建科学刑事诉讼体系,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我院认真贯彻上级法院的指导精神和通知要求,把推进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简”程序不“减”权利。在告知3名被告人相关诉讼权利后,当庭确认了3名被告人自愿认罪、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省去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庭审活动更加紧凑高效,审理时间大大缩短,3名被告人分别进行最后陈述后,案件均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率100%。

  重“结果”更重“效果”。3起案件的定罪量刑,充分考虑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3名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以及其认罪认罚具体情况,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和证据裁判,准确裁量刑罚,依法分别对3名被告人判处拘役1到3个月、宣告缓刑2到4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1000元到6000元不等的罚金,做到了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确保了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宣判后,李社武院长分别寄语被告人:“车祸猛于虎。醉酒后,会使人的视觉能力变差,运动反射神经迟钝,反应能力和控制能力都会下降。醉酒后开车,足以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也会给社会和家人带来极大的伤害。无论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实属得不偿失。希望你以今天的庭审为戒,深刻汲取教训,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学法、知法、守法。遵守交通法规,绝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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