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庭审评查专刊】驾驭庭审张弛有度 释法析理当庭调解
作者:审管办 朱博 张家堡法庭 孙雅楠  发布时间:2017-08-08 15:42:15 打印 字号: | |
  7月12日上午9时,未央区法院张家堡法庭员额法官李欣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最终案件圆满调解结案。案件审理全程由官方微博网络视频直播。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在会议休息间隙前来旁听,庭审第二评查小组组长李?,成员孙芳玲、王曙光就庭审进行了评查。

  案件概况:2016年12月26日16时许,被告杨某驾驶陕A0FA52号小型轿车在北辰大道泰和居由西向南右转行驶时与由南向北原告郭某所骑电动车相撞,致使郭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因原告郭某与被告杨某、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就赔偿事项协商未果,酿成诉讼。原告郭某主张二被告共同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共计196003.7元。该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68825.89元;被告杨某垫付的医疗费用折抵应承担的诉讼费与鉴定费用。

  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坚持以法庭主导下的诉辩式方式开展,充分发挥合议庭主导地位,查清案件基本事实,准确归纳双方辩论焦点;特别是在法庭辩论阶段,主审法官明显放缓庭审节奏,给予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把双方当事人从庭审中的对抗面逐步引导到调解的和谐气氛中,也为后续达成调解意见奠定了基础。在庭审调解阶段,主审法官能够从法理角度向当事人释明法律,既讲清法律规定,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明,保障了当事人的权利,体现了公开、透明、为民、公正的理念,赢得了当事人对法庭的信任,缓和了矛盾紧张的气氛,同时给予原告同情与关怀,使双方放下芥蒂,理性思考,彻底化解双方积怨,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用高质量的调解维护了公平正义、强化了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评查小组对庭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点评,一致认为:此次庭审庭前准备充分,每个环节的节奏把控层次感强、张弛有度,把丰富的知识和群众工作经验融入了审判过程,“分寸”把握合理。另外,评查小组还指出庭审中存在的诸如在个别情况下不规范用语等瑕疵,为进一步促进庭审质量的提升作了精准“把脉”。同时,评查小组还寄语年轻法官,要通过评查整改瑕疵和不足,不断练就办案公、群众服的本领。主审法官李欣表示,诚恳接受评查小组的评查意见,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对标新理念新要求,不断促进庭审过程更加规范、庭审驾驭能力持续增强、把握庭审节奏更加科学、司法礼仪更加规范,努力实现以评查促提高的效果。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