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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评查专刊】年轻员额法官首次庭审评查展风采发
作者:审管办 吕红艳  发布时间:2017-08-08 15:44:49 打印 字号: | |
  7月4日上午,未央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晔带领庭审评查第一小组成员,对刑事审判庭首批入额法官康彦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件,进行了庭审评查,并在庭后对庭审活动进行了点评。此次公开开庭,我院进行了官方微博网络视频直播。

  被告人朱某某,有犯罪前科,曾于2005年因故意伤害罪被莲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个月,宣告缓刑三年。2016年10月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依法拘留、逮捕,并于2017年6月6日提起公诉。被告人朱某某系吸毒人员,案发前从“葫芦”处购买了4000余元的毒品用于吸食,并将毒品藏于家中,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在其家中将其抓获,并从客厅中查获两包毒品,净重共计19.9017克。

  整个庭审过程,审判人员着装规范,注重司法礼仪,庭审节奏紧凑,审判脉络清晰,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案件审理逻辑性较强,每一个环节都通过互联网实时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康彦波法官还结合案情,对被告人耐心地开展法庭教育,被告人不仅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而且当庭认罪并深深忏悔。法官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充分体现了主审法官较高的法律修养和娴熟的业务能力,同时也展示了司法体制改革后我院首批年轻入额法官对每一起案件的严谨和责任。

  庭审后,评查小组对年轻入额法官具备较强的控制法庭审理节奏的能力予以肯定,对庭审调查及辩论环节的把控提出有效建议,并勉励年轻法官要继续保持自身理论功底扎实、头脑灵活的工作优势,同时也要虚心学习老法官宝贵的实践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庭审能力。

  最后,杨晔副院长对年轻入额法官寄语:首批入额的年轻法官不仅是司法体制改革的见证者,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受益者。入额后,案件审结不再有领导签发,应深知每一个判决都责任重大,入额的年轻法官一定要保证独立审判的案件质量,同时要做到更加自律、更加廉洁,在一点一滴中维护司法公信力,让青春在实现“法治中国梦”的进程中绽放出绚丽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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