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未央法院刑事审判庭再次对一批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集中审理,并对其中四起案件当庭宣判。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高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夏、执法监督处处长贾海军,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张艳萍,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高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建安以及未央法院、检察院、辖区各公安分局、司法局相关领导参与旁听。
此次审理的五起案件,涉及危险驾驶、盗窃和非法拘禁三个罪名。按照案件难易程度,我院分别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开展庭审。对于适用速裁程序的三起危险驾驶案件,因其类型同一、事实简单,我院继续探索运用集中审理模式,通过集中告知权利、义务的方式,在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前提下,进一步实现了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盗窃一案因涉及两笔犯罪事实,为保障案件质量,经检察院建议,我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非法拘禁一案,被告人在审理阶段表示认罪认罚,经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被告人在律师帮助下具结悔过,我院决定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但在庭审中,由于被告人当庭仍对部分事实存有不同意见,我院当即决定不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择期另行宣判。
此次适用不同诉讼程序集中审理一批认罪认罚案件,是我院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的又一次尝试。突破了程序适用单一化现状,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现了检察院启动和法院建议启动的双轨模式,以及制度启用和退出的机动灵活,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庭后,参与旁听的各位领导与主审法官、检察官等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进行了深入座谈。座谈会上,各位旁听领导对此次集中审理高度评价,对未央法院高度重视、大胆探索给予肯定。市委政法委赵夏副书记在座谈会上就该项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思想重视、主动担当。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是新时代下,适应新变化的一项伟大改革,是西安追赶超越、实现跨越性发展的重要要求,是中央交给西安市的一项艰巨的改革任务,一定要加强领导、勤于指导、加强督导。二是倡导创新、尊重首创。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有容错纠错机制,因此基层在工作中要大胆试验,大胆创新,试点工作就是要让“病”都发出来,然后不断进行完善改进。三是坚守底线、确保效果。要“依法办事不胡来、保障诉权不冤枉、公开透明不枉法”,要有制度保障,防止徇私枉法、权力滥用,防止“99 1=0”的情况出现,不出原则性错误、不犯颠覆性错误。四是培育亮点、打造特色。要加快建设快审法庭、远程提讯系统,将“一站式办公”、“三集中”等优秀模式推而广之。公、检、法、司各家要有敏锐性,在工作中发现亮点,推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