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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与公安交警雁塔大队执行联动惩戒“老赖”
作者:执行二庭 叶军  发布时间:2018-03-21 10:18:23 打印 字号: | |
  3月16日,未央法院执行二庭干警将一面上书“司法为民,共筑正义”的锦旗送到交警雁塔大队一中队,以示对该大队大力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谢意。并就双方进一步建立协助查控被执行人机动车辆长期工作机制进行座谈。

  我院在执行郑某与张某身体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某因故意伤害申请人郑某,被我院于2015年7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二个月。其后申请人郑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依法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25万余元。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系河南上蔡县塔桥乡村民,现具体地址不明且躲避执行,经查,被执行人名下除有一辆比亚迪小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中查封了被执行人张某的比亚迪车,但因该车下落不知,无法扣押。后请求公安交警部门协助查控该车。3月15日,该车因在南郊纬二街交大一附院附近违停,雁塔大队一中队发现该车系法院查封的车辆,遂将该车查扣并及时通知我院。我院执行二庭执行员朱江平和书记员张俊峰于3月16日早上快速出击,从西安市雁塔区航天大道停车场用拖车将车扣押至执行局。

  于此同时,双方就进一步建立协助查控被执行人机动车辆长期工作机制进行座谈,该中队表示将充分利用辑查布控和路面查扣的手段全力以赴配合执行工作,同时对协助查扣车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查控程序。双方相信通过法院和公安联手密切配合,一定能攻克“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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