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来立案庭对案件繁简分流和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进行调研。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克域,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王红波,审管办主任孙亚莉陪同调研。
首先,立案庭庭长白剑就案件繁简分流和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开展的现状、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两项工作新举措等内容作了汇报。
李社武院长对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受到上级法院肯定的工作效果表示肯定。并指出,可以在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中大胆尝试“1 n”模式,即“一名审判员 n名人民陪审员”参与的速调工作机制,大胆尝试、大胆探索,院党组是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坚强后盾。
李社武院长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在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让这些“不穿法袍的法官”可以运用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人生阅历,使用更为贴近群众的工作方式方法,减轻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和怀疑态度,使当事人从心理上感到轻松、和谐,有效促进纠纷圆满解决。
李社武院长要求:一要进一步探索一条有特色的、适合基层法院实际状况的繁简分流机制,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全方位的繁简分流体系;二要构建“大繁简、大分流”工作格局,在立案源头建立科学的诉前分流体系,通过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调解组织、公益律师,实现立案前期的院内外分流体系;三要在收案数量逐年增多的现实压力下,大胆改革创新,利用外部社会力量,加强内部多方协调,破解“案多人少”压力。
张克域副院长强调,对参与繁简分流速裁调解的人民陪审员,要求人员相对固定,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一定要有大局观,要站在全院工作的层面上来进行充分考虑和布局。
王红波科长表示,将从近期考察和推荐的人民陪审员中率先选择有法律专业基础和工作经验的人员,分配到立案庭参与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
白剑庭长表示,立案庭坚决贯彻执行院党组安排部署,不断加强内外沟通融合,加强全院工作机制衔接,学习先进经验,大胆改革创新,多措并举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形成具有未央特色的繁简分流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