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古长安
西安,古称长安,这座全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3100多年建城史、1100多年建都史,是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重要发祥地之一,丝绸之路的起点,世界四大古都之一,享有“天然历史博物馆”的美誉。
魅力大西安
一直以来,当我们在晨钟暮鼓中品读西安时,对她总是崇敬有加和引以为豪的。因为,唐风秦韵的别样风情和现代社会的开放包容在这里完美交织,使这座历经千年的古都愈发绽放出永不褪色的风采与魅力。
而在我们周边,竟然有人目光短浅,为谋取一己私利,无视法律威严,故意损毁古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正义之审判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一声法槌敲响,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正在公开开庭审理席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一案。
鉴于此案属未央区乃至西安市首例破坏文物类犯罪案件,具有典型性,该院决定由李社武院长担任审判长,与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逯涛、审判员魏琼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向社会公众送上了一份法治“饕餮盛宴”,同时引起多家媒体的广泛关注。
罪孽的产生
2016年,席某与未央区六村堡街办某村村主任师某达成口头协议,承包该村土地约13亩用于经营停车场,该地块东西长130米、南北长100米,北邻高铁运管所、南邻北三环路辅道、西邻草滩八路。
2017年5月,席某因赌博输掉大量款项后,遂产生毁地挖沙牟取利益的想法,并于当月28日起租用挖掘机、渣土车在该地块内大肆非法挖沙。
当月31日,渭桥考古队发现后报警,公安机关出警予以制止,并暂扣了两台挖掘机。次日,被告人通过师某向公安机关索要机械,公安机关在告诫师某此处属于渭河古桥遗址范围,禁止挖沙,师某在承诺一周内填平沙坑,此后不再挖沙后,公安机关将工程机械予以发还。
2017年7月8日起,被告人席某仍不知悔改,继续在该地块内挖沙,造成古桥遗址多处“桥柱”、“柱础”位移。7月16日,渭桥考古队发现后再次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年8月2日,被告人席某向公安机关投案,8月3日因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刑事拘留,9月11日经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执行逮捕。
历史的馈赠
渭河古桥厨城门一号桥遗址---丝绸之路上第一座桥梁,即史料记载的中渭桥,于西汉早期修建,在汉至魏晋时期使用,全长约880米。入选201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2013年度“全国六大考古发现”。
以厨城门一号桥为核心的渭桥遗址,是迄今发现全世界范围内规模最大的古代木梁柱桥,是罕见的木、石构结合的大型桥梁,是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地(张骞出使西域的出发地,王维“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诗句就出于此)。
古桥的厄运
经测量,席某的挖沙区域总面积约12.75亩,挖沙坑口6亩,沙坑平均深度约10米。经陕西省文物鉴定研究中心鉴定,此次非法挖沙行为对厨城门一号桥遗址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破坏长度约11%,破坏了遗址的完整性,对古桥遗址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坏。
深刻的警醒
李社武院长语重心长地说:“名胜古迹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是买不到的无价之宝,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艺术价值、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一旦损毁,就永远不能复原。当前,西安正在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建设步伐,历史文化是大西安最吸引人的一张名片,名胜古迹是古城西安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容任何人破坏、损毁,否则就会成为历史的罪人!被告人席某一定要迷途知返,认真学法、尊法、守法,确保绝不再犯!”
席某当庭悔恨落泪。
本案将择日宣判。
未央的实践
依法公开审理此案,是未央法院为更好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坚持服务大局、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服务和保障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的具体行动,是为大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驾护航的司法实践,通过有效震慑犯罪,“铁腕”保护历史文化资源。
微倡议——唤醒文物保护的春天
文物是历史的绝唱。习近平总书记屡次就文物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他强调:“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明、守护精神家园,是你我共同的使命。让我们携手并肩,戮力同心,切实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依法履行对文物资源的守护之责,共同致力于功德无量的文物保护工作!
我在未央,我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