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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二庭: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司法建议
作者:民二庭 韩霞  发布时间:2018-05-10 10:42: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民二庭相帆副庭长带领融资租赁合议庭成员韩霞、曹英萍、王鹏,主动联系并走访辖区多家相关企业,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类案司法建议当面向企业相关负责人和法务人员提出,并与企业进行零距离交流、接受反馈。针对承租人配偶应否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建议在合同中约定配偶为共同承租人或保证人;针对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问题,建议以合理损失确定违约金,减轻诉讼费损失;针对合同中约定的代收费用如公证费、保险费,建议提供代收费用实际发生的相关证据等。

  企业人员认真听取了合议庭提出的多项司法建议,一边做笔记一边频频点头。一位企业负责人称:“感谢法院主动联系企业,通过直击企业存在的合同漏洞、隐患风险,对完善企业管理、弥补合同漏洞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并当场安排其公司法务人员修改、完善合同模板相关条款,使这种“面对面”的创新司法建议形式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的有效途径,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未央法院民二庭紧紧围绕服务保障“追赶超越”奋进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招商项目”落地年活动,推动追赶超越,跑出加速度。该庭融资租赁专业化合议庭自成立以来,把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发力点,精心梳理和总结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形成相应的类案司法建议,并积极创新司法建议形式,改变以往“文来文往”的发送反馈模式,采用“面对面”上门服务的新方式,通过主动进入企业,当面提出司法建议,并接受企业现场反馈,发送和反馈形成流程闭环,极大地提升了司法建议促进企业完善管理、填补漏洞、消除隐患的社会作用。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