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庭审评查第一小组全体成员对未央宫法庭李想法官公开开庭审理的原告何某某与被告王某、陕西某物流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行了庭审评查,并同步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
2017年7月13日,原告何某某驾驶陕AA2337号邦德牌电动两轮车沿出口加工区内无名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十字路口时,适逢被告王某骑行无牌玉骑玲电动两轮车沿无名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两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致车辆受损,原告何某某、被告王某及陕AA2337号邦德牌电动两轮车乘车人赵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因被告王某系被告陕西某物流公司的送餐员,且在履行送餐任务的途中,原告遂将被告王某、陕西某物流公司诉至本院,要求其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8646.17元。
庭审中,当事人一方由于紧张,表述含混不清,未针对焦点问题发表意见,且欠缺逻辑性。主审法官本着“兼听则明”的态度认真倾听当事人发言,并耐心运用法言法语向当事人做好释法明理,将当事人的意见进行归纳总结,保证了庭审记录及法庭调查的顺利进行,流畅地完成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评查小组成员对庭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点评。认为庭审中审判人员言行规范,主审法官能耐心倾听当事人发言,并及时向当事人释法,引导其有针对性发表意见,保证庭审有条不紊的进行,体现出法官较强的庭审驾驭和应变能力。同时,评查小组指出年轻员额法官应以庭审评查为平台,注重总结经验,不断夯实庭审基本功,提升司法能力,确保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