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法院选派部分庭长到我院相关部门学习交流。其中,指派在张家堡法庭的3名庭长不但主动参加庭上的专业法官工作会议,而且还积极参与案件送达及调解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在处理一起老年人离婚案件时,双方当事人均已年过半百、儿孙绕膝。共同生活期间,因性格差异较大,忽略情感交流,致使夫妻感情淡漠,关系长期不和。原告曾起诉要求离婚,经本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关系仍未改善,原告遂再次起诉。被告既不同意离婚,也不应诉,致使法庭审理无法正常进行。洛南法院何建生庭长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与书记员王璐前往被告家中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其他诉讼材料,了解原、被告家庭生活情况及矛盾产生的主要原因,并以拉家常的方式疏导被告的消极抵触情绪,以浅显易懂的话语向被告释明法律相关规定,被告表示愿意应诉,到法院配合审判工作。
在7月10日的法庭调解当中,何庭长平和耐心的态度、贴心温暖的话语使当事人打开心结,双方均认为和好无望,表示同意离婚,并达成调解协议。虽然长达30年的婚姻解体了,但是双方均感到如释重负,一再对何庭长表示感谢。何庭长劝告他们,尽管不再是夫妻,希望双方仍能一如既往地给予后辈们关心,维系与孩子们的美好家庭关系。双方当事人连连点头,均表示虽然离婚了,但是这个家不能散,还将继续关爱孩子,并像朋友一样对待对方。
洛南法院的同志对待工作热情主动,对待当事人态度和蔼,得到全庭同志的好评。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借鉴他们和风细雨式的调解方式,在化解纠纷时充分考虑情、理、法等因素,注重修复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从根源上化解家庭矛盾,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