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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状告子女 执行会战唤回亲情
作者:执行二庭 叶军  发布时间:2018-07-16 08:24:17 打印 字号: | |
  孝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拒不赡养老人的现象屡有发生。2018年7月12日,未央法院执行二庭响应全省开展“三秦飓风”执行大决战活动,圆满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让久违的亲情得以回归。

  今年80岁的赵某,育有四个子女,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患有多种疾病,需经常性服药。赵某找四子女商量赡养费事宜,但每次都以吵架收场,父亲与子女之间也因此积怨颇深。万般无奈之下,赵某将四个子女诉至我院。经审理,判决四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给赵某赡养费300元。而子女们因老人起诉,心生不满,双方矛盾更深,拒绝履行判决义务。赵某遂申请我院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的赡养费16800元。

  执行二庭执行员朱江平承办该案后,考虑到申请人赵某的实际情况,迅速展开调查工作,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立即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履行,但因积怨颇深,被执行人抵触情绪较大。考虑到赵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生活困难,执行二庭石东彦庭长高度重视,要求执行员朱江平尽快缓解双方矛盾,快速执行到位。

  2018年7月12日,执行员朱江平、书记员张俊峰将四子女传唤至赵某家,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为双方进行了分析和劝导,在办案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导下,老人考虑到子女们的实际履行能力,当场表示自愿作出让步,只要支付8000元即可。而子女们也深受触动,共同凑出1万元并当场支付给赵某。在付款时赵某与四子女相互抱头痛哭,办案法官也被此景所感染。办完手续后,子女们均表示,一定会按时支付赡养费,并保证会经常看望、照顾老人,给他最大的慰藉和关爱。

  该案妥善、及时的执结,既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又消除了老人与子女因赡养问题而产生的隔阂,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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