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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接受评估
作者:刑庭 魏琼  发布时间:2018-07-19 18:46:22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两高三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的办法》规定,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将于今年11月落下帷幕。按照市委政法委部署安排,市中院委托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专家学者对未央、莲湖、碑林的试点工作进行评估。

  7月18日下午,在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王全谋的陪同下,陕西省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王政勋、杜发全教授来到我院,对未央区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王全谋副庭长首先向与会专家学者简要介绍了未央法院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对取得的成绩、形成的“三集中”未央经验表示肯定。为进一步检验成绩、发现不足,确保评估效果,专家学者分别对17名来自区人大、区政协、区公、检、法、司及律师代表进行个别访谈。代表们分别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及切身体会,对试点工作经验进行介绍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建议。访谈结束后,专家学者对前一日查阅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卷中反映的问题,与办案法官进行了沟通交流。

  评估结束后,专家学者均对未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表示认可,对未央法院在实践过程中勇于探索、积极创新的精神表示赞扬,对“集中移送受理、集中审查起诉、集中庭审宣判”的“三集中”办案模式的优越性给予肯定。

  据悉,“三集中”办案模式是未央法院在试点工作期间,结合辖区刑事案件数量庞大、人员紧缺的现状,因地制宜创新的高效可行的办案模式。不仅有利于把繁重的事务性工作集约化以提高审判效率,而且有利于在批量审理类型化案件的过程中实现量刑均衡以保证公开公正,受到各方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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