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洛南县法院第二批交流学习法官进驻未央法院,永丰法庭的姚亚龙庭长和民二庭的张彦法官同室办案,互相学习。一位是连续两年结案数量超过400件、思路清晰的办案能手,一位是在派出法庭工作多年、具备丰富审判实践经验的老法官。两位法官强强联手,于7月26日一天内连续化解3起商事案件,涉及标的超过50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
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惠某租赁被告某公司的商铺用于经营超市,约定租金半年一付,提前两个月支付租金。后因租金交纳产生纠纷,被告停水停电,原告以无法经营为由,要求退还押金及已付租金,赔付其经营损失,被告亦提出反诉,要求原告赔偿其房屋空置损失及欠付水电费用。开庭时,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多次发生争吵。张彦法官运用娴熟的庭审技巧,将案件事实一一梳理核查。庭审结束后,姚庭长通过观察,抓住双方仍有和解意向这一契机,提出调解思路。通过几轮的思想工作,成功调解了这起颇有难度的案件。
接下来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被告向原告借款已有5年之久,期间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且3名被告之一对其提供保证责任一事拒不承认,而原告也因常年催款身心疲惫,对被告已失去信任。张彦法官经审理,发现被告曾经偿还过多笔本息。在她认真核算账目的同时,姚庭长为双方释明法理。经过细心的核对,最终确定了被告下欠金额。张法官和姚庭长又一对一分别进行耐心入微的劝说,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
这两件案子处理完毕已至下午,姚庭长在和张法官又对前一天开庭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案件进行了研究。发现经过法庭审理,双方争议焦点已经明晰且分歧不大,随即通过电话协调沟通,经劝说,当事人同意和解。他们趁热打铁,随即让当事人前来法院确认调解事宜。临近下班时分,当事人才赶到法院,等到为其办理好调解手续,已是晚霞满天。当事人看到法官为了帮助他们解决纠纷,不辞辛苦地加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这只是交流学习中的普通一天,但又是不平凡的一天。地处山区的洛南法院和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未央法院这样的结对学习模式,无疑是顺应司法改革的有益探索。这3起案件的圆满解决,就是这次学习互动的良好展示,它将会伴随着未央“结案精神”,在兄弟法院生根发芽、枝繁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