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未央区检察院检察长胡晓静受邀列席未央法院举行的2018年第5次审判委员会。未央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主持会议。
会上,胡晓静检察长认真听取了关于两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和《关于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量刑标准的实施意见》的讨论。她表示,完全同意两个案件的处理结果和《实施意见》。特别是《实施意见》的出台,规范了危险驾驶案件的量刑标准,有利于司法办案规范化、公开化。检察院将以此为参考,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在未央区域统一司法标准,合力办好同类案件。
李社武院长指出,一是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的具体实践,要强化认识,提高站位,严格落实“两高”的部署,扎实推进此项工作;二是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并对法院案件及议题发表意见,是法律赋予的一项职能,作为审判机关,应主动将接受监督落到实处;三是监督是最好的支持。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促进法律得到正确实施,促进审判执行活动规范进行,对于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具有积极作用;四是我院要以此为契机,遇到疑难、复杂案件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虚心接受监督,尊重所提意见建议,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现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
胡晓静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她指出,法检两院共同承担着为未央各项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法定使命,面对各项改革交织、各种困难叠加的现状,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共同探讨重要事项,合力解决特殊案件,做监督上的“诤友”,配合上的“益友”,有利于实现共赢,共同为平安未央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会议形成共识,法院和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的实践力度,为该项制度深入推进提供未央方案。
未央法院各审判委员会委员,未央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庆林、公诉部副部长张婷婷及有关案件承办人列席会议。